关于开展校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3
学校各部门:
根据相关规定,科研处将于5月份组织一次校科研基金项目结题评审。请准备结题的校科研基金项目负责人,于4月11日前提交结题材料纸质及电子稿至各部门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交科研处,电子材料由科研秘书统一发张育斌老师OA。
结题材料包括:
1.《结题申请表》一式两份;
2.研究报告一份;
3.相关研究成果佐证材料一份(论文复印件,含论文样稿和检索报告)。
已到期未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请负责人提交《延期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延期后还不能结题或课题无实质性进展的项目,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做中止处理。
咨询电话:882133 联系人:张育斌
附件: 1.校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申请表
/dhyoldcms/upimg/soft/校办/59_130313092510.doc
2.校科研基金项目研究报告撰写提纲
/dhyoldcms/upimg/soft/校办/59_130313092533.doc
3.校科研基金项目延期申请表
/dhyoldcms/upimg/soft/校办/59_130313092604.doc
4.校科研基金项目中止申请表
/dhyoldcms/upimg/soft/校办/59_130313092639.doc
科研处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