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及建设项目负责人:
根据《宁波大红鹰学院应用型课程与应用型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甬红教字〔2014〕18号),学校将开展应用型课程与应用型教学团队建设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标准
按照甬红教字〔2014〕18号文件附件《宁波大红鹰学院应用型课程与教学团队建设项目评价指标》。
本次年度检查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囊括指标体系中4项一级指标。定量指标包括教学团队、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建设成效等4个一级指标中可量化考核部分;定性指标包括指标体系中“团队运作机制及文化、教学组织与管理、课程考核”3个二级指标,以及学校重点考察的“基于能力目标培养的课程、教学内容的整合”、“真实项目案例库的建设与应用”等内容。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用状态数据与定性报告相结合的方式,以项目组自查、学院检查以及学校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
1.项目组自查
项目组仔细研读《宁波大红鹰学院应用型课程与应用型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按照《宁波大红鹰学院应用型课程与教学团队建设项目评价指标》内涵要求,填写“宁波大红鹰学院应用型课程与应用型教学团队建设项目年度检查报告”。
2.学院检查
项目所属学院对该项目的建设进展与成效进行指导、督促与检查,并形成明确、具体的检查结论。请各教学单位做好相关指导、督促与检查工作。检查结论中应明确各项目二级指标中ABCD等级项数,并给出年度考核的具体结论、下一步应提高和改进之处。
3.学校综合检查与评价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具体安排见正式通知。
(三)工作安排与要求
1.项目信息确认与完善
各项目负责人于12月13日前登录数字化校园左侧数据中心“数据服务与管理平台”,查询确认项目成员和课程信息,并填写专业信息。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联系人进行修改和完善。逾期视同已确认。
2.年度检查报告(自评报告)撰写
12月12日-20日项目负责人结合“数据服务与管理平台”数据,在系统中填报年度检查报告(自评报告)。导出年度考核报告(报告含多张表格),并打印纸质稿一式2份后交学院审核。
3.学院检查
12月20-24日,学院组织自评,给出评价意见,并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年度检查报告。
4.学校综合检查与评价
2017年12月末-2018年1月初,学校组织综合检查与评价。
教务处联系人:王媛,联系电话:88004079。
附件:数据中心“数据服务与管理平台”操作指南.doc
教务处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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