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年度教职工考核细则
(2008年12月修订)
一、指导思想和适用范围
为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地评价、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完成人事处对教职工学年工作考核的任务,电子信息学院在2007学年考核细则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本细则在2008学年考核中实施。
二、考核办法
根据学院2008年52号《宁波大红鹰学院关于开展2008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结合分院的实际情况,对2008年度的教职工考核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部门负责同志做好组织工作,按时完成这项工作。
二、考核时段:
教职工考核:2008年1月——2008年12月;
教学考核:2008年2月——2009年1月。
三、时间安排
(一)教学考核
1、考核对象:每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其中等第比例按学院文件规定执行。
2、考核原则:根据分院制定的《2008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教学效果、教学改革和研究、教学工作量三项的权重分别按60%、25%和15%计算,每项的A、B、C、D、E的计算分值分别可用90、80、70、60、50计分总评。最后根据总评得分排序,确定综合评定等级。
3、考核内容: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主要指教师完成学院教学任务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在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中取得的成绩,主要考核指标有: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研究与改革等。
1) 教学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由以下五部分合计组成:培养计划安排的教学任务工作量、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量、教学管理工作量(甬红职院〔2008〕2号)、学院立项的项目工作量和机动工作量。
等级 |
基本要求 |
初级 |
中级 |
副高 |
正高 |
A |
≥400 |
≥400 |
≥380 |
≥360 |
B |
≥360 |
≥360 |
≥340 |
≥324 |
C |
≥320 |
≥320 |
≥300 |
≥288 |
D |
≥240 |
≥240 |
≥228 |
≥216 |
E |
<240 |
<240 |
<228 |
<216 |
2) 教学效果
教学效果考核分为三部分:学生评教(60%)、教研室的评价(20%)和分院督导评价(20%)。其中教研室的评价和分院督导评价应有定量或定性的评价依据,尽量以事实为准绳,对于扣分项应有详细的说明。
学生评教(60%)
等级 |
基本要求 |
A |
评分前20% |
B |
评分前20%--60% |
C |
评分前60%--90% |
D |
评分前90%--100% |
E |
一学年中的两次学生评教都处于后5% |
分院督导评价(20%)
教师
姓名 |
理论课教学能力
(40%) |
实践课教学能力
(30%) |
教学准备能力(20%) |
辅导
答疑
(10%) |
合计
(100%) |
授课
计划(2%) |
教案
(10%) |
课件
(5%) |
课程状态记录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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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评价(20%)
教师
姓名 |
教研室主任
(50%) |
教研活动
(10%) |
论文
(20%) |
科研经费
(20%) |
合计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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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文:每位教师至少一篇(有正式期刊号),即为满分;
科研经费:中级及以上教师完成分院给定的经费额度,即为满分,如仅完成部分,则按比例计算。初级职称完成经费1000元以上者即为满分,未完成都按60%计算。
依据甬红院[2008]35号《宁波大红鹰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文件,对于出现文件中认定的一般教学事故,教学效果考核不得为A;对于出现文件中认定的严重教学事故,教学效果考核不得为A或B;对于出现文件中认定的重大教学事故,教学效果考核直接为E。
3) 教学研究与改革
等级 |
基本要求 |
讲师及以下 |
副高及以上 |
A |
1、参与在研的省、部级教改课题;
2、主持在研的市级教改课题;
3、参与申报新专业的教师;
4、获得市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师;
5、获得院级教学成果奖的主持教师;
6、承担院级精品课程的主持教师;
7、年度内发表一遍以上的教研论文;
8、获院级以上优秀教材的编者; |
1、 主持在研的省、部级教改课题;
2、 参与在研的国家级教改课题;
3、 成功申报新专业的参与教师;
4、 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参与教师;
5、 获得市级教学成果奖的主持教师;
6、 承担省级精品课程的主持教师;
7、 年度内发表二遍以上的教研论文;
8、 获院级以上优秀教材的主编; |
B |
1、参与在研的市级教改课题;
2、获得院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师;
3、参与院级精品课程的教师;
4、主持院级教改项目; |
1、参与在研的省、部级教改课题;
2、主持在研的市级教改课题;
3、参与申报新专业的教师;
4、获得市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师;
5、获得院级教学成果奖的主持教师;
6、承担院级精品课程的主持教师;
7、年度内发表一遍以上的教研论文;
8、获院级以上优秀教材的编者; |
C |
1、参与在研的院级教改项目的教师;
2、参与专业实验室的建设; |
1、参与在研的市级教改课题;
2、获得院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师;
3、参与院级精品课程的教师;
4、主持在研的院级教改项目的教师; |
D |
一年内无上任何项目 |
1、参与在研的院级教改项目的教师;
2、参与专业实验室的建设; |
E |
二年内无以上任何项目 |
一年内无以上任何项目 |
4、考核程序
⑴各部门按照考核表实施平时考核和学期总评;
⑵教师填写教学工作考核表进行自评,自评写明等级;
⑶院负责人汇总考核情况,并提交考核小组汇总;
⑷根据总评成绩,按名次确定教师考核优秀名单(没有异议,无教学事故等);
⑸考核小组在上报教务处之前,在分院内公告;
(二)学年教职工考核
1、考核对象:在编的教师和教辅人员。(不包括返聘、实习人员和临时用工)其中:优秀人数不超过15%(来学院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教学、教辅人数比例,管理骨干和教学骨干比例恰当考虑。
2、考核原则:《宁波大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意见》其中:等第为优秀、称职、不称职。各等第按照学院基本标准,结合本院教学实际,采用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自新萄京娱乐场网址5197总结、群众评议和领导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3、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四方面。
(1)教师教学考核为一学年的考核结果,占考核比例的60%;教师科研考核为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占考核比例的30%;管理工作(由领导综合评分)占考核比例10%。
(2)教职工在教学考核的基础上,增加思政工作的考核比例20%;(见思政工作考核表),减少教学和科研各10%;
(3)教辅人员以自评、互评和领导考核为依据,确定优秀名单。
4、考核程序:
⑴教学考核结束,由考核小组组织教辅人员的考核;按职工考核比例列总分排名;
⑵教职工填写年度考核表,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自评;
⑶分院统一组织分部门述职,填写互评表和领导考核表;
⑷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情况,评定院优秀教职工;
⑸综合办公室公示,无疑议后上报学院考核委员会;
⑹学院考核委员会反馈后,存档资料室;
(三)分院内优秀评定
1、分院年度优秀教职工:
除学院评定以外,分院内根据考核成绩各部门1个名额定为分院年度优秀教职工。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与一定的物质奖励(学期奖);
2、分院年度优秀中层干部:
根据年度考核成绩、部门工作成绩,结合群众民主评议,领导考核,院内评定2名优秀中层干部。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与一定的物质奖励(学期奖);
三、考核组织
组长:叶如意
成员:王明、魏斌、刘旸、庞碧霞(工作人员)
考核办公室设在分院综合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四、本实施方案由分院院务会议讨论,公布分院教师。考核中争议由考核小组裁定。
信息工程学院
200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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